一、社區社團使用情形
1. 用途:為獎勵本鄉社區發展協會和地方社團及其內部組織對社會建設、社區綠美化、社區入口意象、長青食堂、長期照顧社福服務、樂齡學習、藝文活動、教育活動、社會服務活動、慈善活動、正當休閒育樂活動或其他推動社會公益興辦社會福利服務事業能有貢獻,增進社會福祉、祥和進步或能促進鄉民團結和諧者。
2. 支用金額:支付蚊港社區發展協會等22個社團,新台幣47萬5仟元整。
二、鄉急難使用情形
1. 用途:為加強推展社會福利措施,適切照顧遭遇急難之民眾,以發揮救急功能。
2. 支用金額;支付鄉民吳0騫等85名,新台幣46萬5仟元整。
以上費用,係由「台塑企業麥寮汽電公司促協金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