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災損通報(非救助申請)
一、如有農民因天然災害造成農漁產品損失達20%以上,請農友至公所農業課通報(如有土地謄本、養殖登記證請提供影本供參),以利公所掌握災情、彙整通報縣府釐清災損原因。
二、農業部開發新版「農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手機程式,也請農友多加安裝運用,拍照並*完成上傳*後,可以作為未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案件的佐證參考資料。 提醒:農作物如有受天然災害影響損害情形,請先自行拍攝當次災害損失照片,(內容應包含田區遠近災損情形、相鄰田區、可識別田區位置之背景),並完成上傳照片,再向公所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