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垃圾車在清運過程中發生火燒車事件時有所聞,係因民眾未仔細進行垃圾分類。特別是高壓瓶罐、食用性粉狀物、金紙或香灰餘燼、鋰電池及行動電源、滅火器及瓦斯桶等五大類危險物品,如未分類而投入垃圾車斗,經擠壓或敲打產生之火花會嚴重導致氣爆,造成民眾或清潔隊員受傷。
為了大眾安全該如何處理具有危險性的物品呢?
R食用性粉狀物 ▶混水後當廚餘回收。
R金紙或香灰餘燼▶澆水餘燼全滅後,再裝袋丟垃圾車。
R高 壓 瓶 罐▶使用完畢單獨包裝、標註警語、交付資源回收車。
R鋰電池及行動電源▶經過擠壓易起火燃燒,應投入電池回收筒分開回收。
R滅火器 及 瓦斯桶▶應循逆向回收管道,交付原購買店家回收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