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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
日治時期
發佈日期:
2016/9/6
| 點閱次數:
4975
日治一縣二民政支部一廳時期
日本臺灣總督深感對臺灣施政不易,於頒布三縣一廳之組織規程僅二十天,即決定施行軍政,改地方行政區域為一縣二民政支部一廳。當時本縣設雲林出張所(辦事處)屬臺灣民政支部所轄。當時本鄉屬臺灣民政支部雲林出張所下十七堡之一(海豐堡)管轄。
日治三縣一廳時期
光緒二十二(西元一八九六年)三月,日人又回復三縣一廳,除將初治時所設之臺灣縣改為臺中縣外,其餘照舊,當時木縣設雲林支廳,隸屬臺中縣。
臺中縣下所轄之雲林支廳區域,為清領臺灣府雲林縣舊轄,支廳署設於舊雲林縣斗六,惟雲林地方因抗日事件如火如荼,非日本政令所能及,支廳長官不得至其任所,流止營中,雲林支廳署暫時於臺中縣署內設置臨時辦公處,致使臺中縣所轄四廳,實則三支廳可行政令。當時本鄉屬臺中縣雲林支廳所下十七堡之一(海豐堡)轄屬。
日治六縣三廳時期
光緒二十二年(西元一八九六年)日人桂太郎為第二任臺灣總督,以抗日義軍強大,三縣一廳之制連絡不便,統治困難,乃主張縮小縣區,擴為七縣一廳,惟其任職僅四個半月,改制案則胎死腹中。
光緒二十二年(西元一八九六年)十月,日人乃木希典繼為第三任臺灣總督,翌年四月二日(陽曆五月三日)以日皇勒令第一五二號公布臺灣總督府地方官之官制,並規劃臺灣為六縣三廳。
日本臺灣總督府第二十號公佈之縣廳位置及管轄區域,本縣之區域為嘉義縣轄,府令第二十一號公布辦務署之名稱位置及管轄區域,本縣地方除清代時屬雲林縣之竹山另設林圯埔辦務署外,計設四個辦務署。當時本鄉地區隸屬嘉義縣下十四辦務署之西螺辦務署下之海豐堡。
日治三縣三廳時期
光緒二十四(西元一八九八年)二月,日人兒玉源太郎為第四任臺灣總督,兒玉以縣廳所屬之辦務署、警察署、撫墾署等機關有數百人之多,擬予縮減,察署併入辦務署,於同年四月三十日,日將全島六縣三廳併為三縣三廳。依日木政府新公布之官制第三十三條規定,以臺北、臺中、臺南三縣及宜蘭廳下仍設置辦務署,臺東、澎湖二廳之下則又設出張所。當時本縣之區域,又改隸屬臺中縣,以本縣境內設斗六、北港兩辦務署。
以日本臺灣總督府令第三十八號公布本縣地區辦務署所轄之區域,斗六辦務署管轄斗六、他里霧、溪洲、沙連、鯉魚頭、打貓東頂等六堡。北港辦務署管轄大坵田、西螺、布嶼、海豐、尖山、蔦松、大?榔東頂、白沙墩、打貓北頂等九堡。當時本鄉之區域,為臺中縣下北港辦務署所轄之海豐堡。
日治二十廳時期
光緒二十七年(西元一九O一年)十月(陽曆十一月),日本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以原有總督府、縣廳、辦務署或出張所之三級制度,在行政事務上有欠靈活,擬廢及辦務署,一律設廳,改為二級制,形成總督府極端集權之制度。
同年十月一日(陽曆十一月十一日)依據日勒令第二○二號「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制」第一條之規定,將地方行政區域,實大改革,全島改設二十廳,即臺北、深坑、基隆、宜蘭、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南投、彰化、斗六、嘉義、鹽水港、臺南、鳳山、蕃薯寮、阿猴、恆春、臺東、澎湖等二十廳、廳之下設支廳。
當時臺灣總督府令六十六號公布之廳名,位置及管轄區域,有本縣部分,斗六廳冶設於斗六堡斗六街。管轄斗六、溪州、他里霧、沙連、鯉魚東、西螺、打貓東頂,打貓北、大?榔東頂、尖山、海豐、布嶼、大坵田東、白沙墩、蔦松等十五堡。設林圯埔、土庫、西螺、北港、下湖口、他里霧、崁頭厝、崙背等八支廳。當時本鄉之區域為斗六廳海豐堡。
日治十二廳時期
光緒三十二年(西元一九○六年)日本第五任臺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接任後,即計劃改革地方政制,於宣統元年(西元一九○九年)九月十日(陽曆十月二十三日),乃以口皇勒令第二八二號條改地方機關組織規程,將原有二十廳併合為十二廳,並視酌其區域大小,廳治之難易,輕重分為三等。廳下仍置支廳,支廳之下設區,管轄街、庄、社,當時本縣地區除原林圯埔外均屬嘉義廳。
宜統元年(西元一九○九年)十二月八日(陽曆明治四十三年元月十日),臺灣總督報第二八七二號所公有關本縣各支廳之區及管轄街、庄。當時本鄉屬嘉義廳悔豐堡(崙仔頂等二十五庄)。註:本期嘉義廳共三十二堡(十一堡為現雲林縣境內,廿一堡為現嘉義縣境內。)
日治五州二廳時期
日本第八任臺灣總督田健治郎於民國八年(西元一九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到任,採同化政策,將民治與與警察分開,致力制地方自治制度。於民國九年(西元一九二○年)七月以日皇勒令第二一八號改革地方制度。廢廳為州,廢支廳為郡市,廢區堡里澳鄉而改設街庄,此令實施,是將原西部之十廳改設為五州,原東部二廳則仍舊。
此次改制要點有二;一、為從來地方行政制度,雖多次修正,但仍傾向中央集權,地方官權限極小,此度修正乃提高基層地位,擴大其權限。二、廢支廳而設郡市,置郡守市尹,因原來支廳長以下之地方官員,概以警察人員充任,兼掌普迪行政事務,修正後普通事務以文官專任,而警察則令其發揮警察本身之機能。本縣地區為當時隸屬於臺南州下之斗六、虎尾、北港等三郡之區域,本鄉地區為當時隸屬於虎尾郡下之海口庄。
日治五州三廳時期
民國十五年(西元一九二六年)六月,日人以澎湖為要塞區,劃高雄州澎湖郡為澎湖廳,全臺行政區域計為五州三廳。後來因人口集居街市,商業稍有長進,街漸改為市,如新竹、嘉義、彰化、屏東、宜蘭、花蓮等市均係原街所改設。本縣地區當時隸屬於臺南州下之斗六、虎尾、北港等三郡之區域,當時本縣之區域,除斗南、虎尾兩庄改稱為街外,餘均仍舊。
(以上資料摘自90年4月增版之丁萬復、林木榮著作“臺西風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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