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
本所依法辦理自治事項,執行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及其他機關委託事項。本所置鄉長一人,對外代表臺西鄉,綜理鄉政,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機關本所置秘書一人,承鄉長之命,處理鄉政。並受鄉長之指揮、監督、掌理研考、法制、機要、動員、協調、核稿等事項。
本所依法辦理自治事項,執行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及其他機關委託事項。
本所置鄉長一人,對外代表臺西鄉,綜理鄉政,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