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使用菜尾公墓墓區
1、公墓管理員開立支墓區位置編號通知單。
2、亡者除戶謄本及死亡證明書。
3 、申請人之身分證、印章及與亡者關係之證明文件。
二、申請使用納骨塔塔位
1、公墓管理員開立之納骨塔位置編號通知單(公所指定位置者免附)。
2、亡者除戶謄本
3 、死亡證明書(起掘者免附)。
4、申請人之身分證、印章及與亡者關係之證明文件。
5、火化許可證(申請骨灰塔位者)或起掘證明(申請骨骸塔位者)
三、申請起掘許可證
1、亡者除戶謄本。
2、 申請人之身分證、印章及與亡者關係之證明文件。
3、非由示範公墓起掘者,需檢附起掘前、中、後之照片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