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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5月消費者保護宣導--購買手機常遇的消費糾紛
發佈日期:2023/5/5 | 展覽/活動日期: | 點閱次數:75

購買手機常遇的消費糾紛
  手機已是現代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通訊工具,不論大街小巷常可見低頭族人手一機滑得不亦樂乎,不管是通話、上網、影音等等各項服務也推陳出新,手機廠商與電信服務業者更以五花八門的方式促銷手機及搭配門號,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吸引消費者注意及購買。但手機通訊所衍生之消費爭議案件層出不窮,申訴案件數向來是消費爭議案件之首,其中又以手機瑕疵、通信品質不良的糾紛為主,消費者應特別注意。
  手機瑕疵問題包括手機常出現過熱、死機、當機或自動關機,屢次送修甚至換機都無法改善,此類瑕疵通常屬於手機設計或生產製造上之瑕疵,企業經營者應對消費者負民法瑕疵擔保責任,負責維修或更換無瑕疵之手機。又近來業者常推出標榜具防水功能的手機,使用後卻因進水導致故障,消費者與業者往往就進水原因究屬產品設計不良或是人為因素產生嚴重爭執。消保官建議消費者倘購買使用防水手機,首先須詳閱說明書確認防水等級,不同防水手機有不同的防塵、防水等級,而下水前也必須確定手機防水孔蓋確實密合,才具有認證標準之防水能力;隨著產品使用越久,封條或孔蓋易出現硬化或破損現象,最好定期更換, 以確保防水性。
  其次,電信服務通訊不良,造成消費者生活不便甚至財產損失,欲提前解約時則須面對高額違約金,也是民眾時常遭遇的糾紛類型。消保官表示,某些地區因使用者過多,或基地臺因附近居民抗議而遭拆除,嚴重影響通話品質及上網速度,造成大量申訴,業者在無法新增基地臺的情形下通常會給予月租費折扣,但消費者若要求提前解約,則須支付相當於手機補貼款或資費優惠之違約金。消保官建議消費者於申辦行動上網服務前,應於定型化契約勾選業者提供之 7 日試用條款,於住家或工作地點實地測試是否有收訊不良或網速過慢等問題,確認收訊滿意後再行簽約,以減少造成使用困擾並避免日後提前解約之爭議。
  此外,因各家業者五花八門的促銷廣告及資費方案過於複雜,常令消費者難以比較,建議消費者到電信業者門市或通訊行申辦門號及選購手機時,應把握「看詳細、問清楚」原則, 不要隨便相信店員口頭承諾,一定要把承諾寫進契約而成為個別磋商條款,並詳細閱讀契約中有關資費方案、各項費率、綁約期間、加值服務項目及違約金等內容,有疑問一定要詢問清楚再簽約。另一方面,電信業者提供之免費加值服務常附有期限,期限屆至後若開始收取小額費用,消費者往往未能察覺,故消費者應仔細核對每期帳單之收費項目及金額,以免不知不覺被收取預期外的費用。
  最後,不少小孩會利用父母或自己手機的付費機制購買高價加值服務或虛擬貨幣,家長應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機並設定密碼,對小孩的手機應妥善設定權限,以免得收到高額帳單後才發現小孩早已將加值服務或虛擬貨幣使用完畢,要退費難上加難。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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