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計畫以弱勢兒少家庭租賃房屋地之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須設籍、租屋地籍實際居住均在本縣內
(1)申請期間:112年7月3日至8月31日,詳請參閱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公布欖–縣府公告–婦女福利https://social.yunli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