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理113年「獎勵出版文獻書刊」評審,歡迎符合資格之機關、團體及個人踴躍送件提出申請。
一、有意參加評審者,請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出版之圖書4部(需為民國111年5月(含)以後出版),並於113年4月30日前逕寄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申請,以郵戳為憑,免備文,並同時將申請表電子檔案寄至stila@mail.th.gov.tw信箱。
二、如為電子書者,請自行列印裝訂3部,並附上電子檔光碟3份,寄送該館提出申請。
三、檢送「獎勵出版文獻書刊實施要點」暨申請表各1份。
四、本要點及申請表可於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網站(網址:https://www.th.gov.tw)「公告專區-政府資訊公開-行政規則」下載,或參考「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