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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臺西鄉公所遴選補聘本鄉調解委員會第36屆調解委員
發佈日期:2024/4/23 | 展覽/活動日期: | 點閱次數:57

雲林縣臺西鄉公所遴選補聘本鄉調解委員會第36屆調解委員簡章

壹、參選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本鄉鄉民。

二、   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三、   無鄉鎮市調解條例第4條及第5條情形者。

貳、應遴聘調解委員之名額:1名。

    任期:至本屆調解委員任期屆滿為止(即至民國116年6月30日止)。

參、受理收件及起迄期間:

一、   通訊報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寄至雲林縣臺西鄉公所(地址:636雲林縣臺西鄉五港村中央路412號),逾期不予受理。

二、   專人送達:雲林縣臺西鄉調解委員會。

三、   起迄日期:自113年4月23日起至同年5月2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例假日除外)

四、   洽詢電話:05-6983543     聯絡人:蔡奇勲。

肆、繳交證件:報名表1份、2吋脫帽半身相片(6個月內)1張及國民身分證及相關證件(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影本、曾任調解委員、民意代表、鄉鎮市區長、村里長及各類社會團體主管人員等相關聘書或證書影本)等資料。

伍、遴選項目及權重:

一、      學歷(20):凡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者,不分國內外,同一等級學歷計分相同。

二、      經歷(30):曾任調解委員並獲績優表揚者、曾任或現任村里長、司法特考或法制類之相關國家考試及格者、其他與調解業務或法制業務有關之經歷者。

三、      訓練及進修(10):最近五年領有結業證明文件且與法制或調解業務相關者始予計分。本項計分不得與學歷之計分重複計算。

四、      綜合考評(40):由遴選委員會就受評者年齡、家庭狀況、自傳履歷、品德操守及對調解業務之熟稔程度、研究發展、熱心公益、社區服務等情形作綜合考評。

陸、遴選方式:

一、   召開遴選會議審核及評定各參選人資料。

二、   依遴選項目及權重,就各評選項目分別評分並換算為序位,再加總計算各參選人之序位,並取前1名。

三、   如有2位以上參選人員之序位相同時,由評分權重較高項目之各委員評分較高者為較優勝,若完全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柒、送件須知:參選者資料遴選後概不退還,請酌情送件前自行備份留存。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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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西鄉第36屆調解委員遴選補聘簡章及報名表臺西鄉第36屆調解委員遴選補聘簡章及報名表-odf格式14.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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