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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05月機關安全宣導-莫讓漏電成為隱形殺手
發佈日期:2024/5/2 | 展覽/活動日期: | 點閱次數:13

一、 事實經過:

彰化縣○○國小在某日下午傳出一起工人觸電意外,一名工人在該校的特教中心進行投影機線路檢查時,疑似線路漏電而觸電倒地。警方指出,這起意外是發生係因2名工人在該校的特教中心4樓會議室,進行投影機線路例行性檢查時,1名工人大叫一聲並倒地不起,另1名工人發現他碰觸輕鋼架而遭受到電擊,立刻打電話報警,警消人員緊急將他送醫後不治。

 

另新北市○○高中體育館,曾發生有位民眾參加其小朋友幼稚園舉辦的活動,卻發生看台鐵欄杆漏電導致其左邊肩膀被強力電擊受傷,至今都沒辦法工作,而向○○高中索賠。該處鐵欄杆漏電亦曾有同學被電傷,校方卻不積極處理,致一再發生漏電傷人案情。

 

又高雄縣○○國小六年級許姓學童,於假日和弟弟及鄰居到學校校門口的滯洪池餵魚,碰觸池畔的投射燈致漏電遭電擊休克。經瞭解該池燈具電源是接自旁邊校門電動門,校門口警衛室又沒人,校門對面冷飲攤販聽到呼救趕緊剪斷電線,從水裡抱出許童,惟送醫後仍不治。

 

二、 案例研析:

由上述案例研判,係電源線路或電器未裝設漏電斷路器、迴路亂接與迴路規劃不良等,致校園出現漏電威脅。

為避免類似情事,各級機關及學校建築物若超過 10 年,應清查迴路有無亂接,並於戶外線路、近水處所、用水器具、馬達機具等線路安裝漏電斷路器,或視需求安裝防漏電安全插座,做好各項電路及電器用電安全,減少漏電與電線走火疑慮,確實保障機關人員安全。

資料來源:台中市潭子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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