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房屋稅繳納須知
發佈日期: | 點閱次數: | 相關連結:

辦理手續及所需證件:
1.補齊稅單於繳納期限內,逕向雲林縣稅捐稽徵處分處或本所財政課辦理補發。
2.辦理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申請書向本所財政課索取或逕向雲林縣稅捐稽徵處分處辦理。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
 
■備註:
1.每年5月1日開徵繳納。
2.期限自5月1日至5月31日止。 

地址:63676雲林縣臺西鄉中央路412號 | 電話:05-6982004 | 傳真:05-6985628 | E-mail:a6982004@mail.taihsi.gov.tw
Copyright © 2006雲林縣臺西鄉公所 版權所有 | 建議使用以上1024x768 pixels 解析度瀏覽本網站